紅網株洲11月3日訊(通訊員 羅倩妮張選果 廖淼霞)劉某以曾某欠錢為由,拖欠其工錢未給,曾某糾集羅某等5人(其中一人另案處理)持砍刀、管殺等凶器對劉某一頓亂砍,致其左尺骨上段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脛骨開放性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裂傷。2014年10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曾某、羅某等5人提起公訴。
  2013年下半年,曾某、羅某等人跟隨劉某做某項工程項目。完成後,劉某沒有立即付錢,一直拖欠。2014年4月3日下午3點左右,曾某約了劉某在天元區某小區門面房處見面。約好後,他打電話給羅某等人,要他們過來幫忙,並要求他們帶砍刀、管殺等工具。幾人到達現場後,曾某叮囑他們,不要砍腦袋,也不要捅,其他地方隨便砍。
  等劉某一到,曾某上前協商,兩人話不投機,曾某很生氣,就叫羅某等人上前砍人。劉某一看情形不對,轉身就跑,幾人緊追不放。劉某倒地後,曾某還踢了一腳。砍倒劉某後,曾某、羅某等人離開了現場。
  曾某供述,他借了朋友4萬元錢,但寫了5萬元的借條,因超期未還,本金加利息漲到10萬元,之後還了5萬元給朋友。隨後他的欠條被轉至劉某處,他和朋友約定只還5萬元給劉某。此後,劉某要求曾某按照欠條數字還錢。曾某見劉某還以此為由拖欠工錢,便叫人砍打劉某。
  5月21日,曾某被抓獲歸案。8月20日,羅某等人投案自首。9月3日,曾某、羅某等人與劉某達成和解協議,共同賠償劉某損失16.8萬元。  (原標題:因經濟糾紛糾集5人砍傷雇主 賠償16.8萬仍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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