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014年6月10日,韓國光州,針對“世越號”(原譯為“歲月號”)沉船事故涉事船員的正式審理程序開始,韓國對涉事船員進行首場審判,“世越號”船長李俊錫被押送前往法院。
  中新網6月10日電 據美國媒體報道,韓國“世越”號(註:原譯“歲月”號)客輪沉船事故10日下午舉行公審,此前受到韓國檢方指控殺人”以及玩忽職守罪的15名“世越”號客輪船員將出庭受審。
  報道稱,案件在光州地區法院進行審理,律師將會在法庭上遞交有關證據。由於“世越”號沉船事故中的遇難者大多數是韓國安山檀園高中的學生,因此許多來自學生家鄉的人們參加了法庭公審。
  5月15日,韓國檢方和警方聯合調查本部對“世越”號客輪的15名船員進行逮捕起訴,其中船長李某、一等航海師、二等航海師和輪機長等4人被控“殺人罪”,另外11人則被控“瀆職罪”。
  此前據韓國媒體報道,船長李某涉嫌(不作為)殺人、殺人未遂、因工作失誤而致船舶沉沒,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海難救助法》和《船員法》;一等航海師涉嫌殺人、殺人未遂、因工作失誤而致船舶沉沒,違反《海難救助法》;二等航海師和輪機長涉嫌殺人、殺人未遂和違反《海難救助法》;其餘11名船員涉嫌遺棄致死、遺棄致傷和違反《海難救助法》。
  報道稱,雖然不作為殺人在方法上不同於故意殺人,但兩者均被適用韓國《刑法》第250條,即殺人犯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5年以上。“世越”號船員涉嫌沒有安全行駛船舶而致船舶沉沒,併在事故發生後要求乘客不要走動,自己卻率先逃生致使乘客和共事乘務員遇難。
  4月16日上午,韓國載有476人(初步統計)的“世越”號客輪在全羅南道珍島郡海域發生沉船事故,生還者只有172人。乘客中包括325名前往濟州島修學旅行的京畿道安山市檀園高中的學生和14名教師等。
(原標題:韓沉船事故將舉行公審 15名船員出庭受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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