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去年10月29日,本報報道了該小區物管費擬漲至0.9元/㎡卻遭到業主反對一事(詳見本報2013年10月29日C05版),此後物業公司並未按原定計劃漲價。但是前不久,有業主再次向記者反映,物業公司仍以虧損為由硬是上漲了物管費,由此前的0.6元/㎡漲至0.8元/㎡竹北買屋,漲幅達三成有餘。
  這些業主說,調價後物管公司的服務並無大的改善,而且這次的調價程序存在較大瑕疵。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物業公司相當鋪關負責人稱,這次調價已經符合“雙過半”(即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的規定。
  業主質疑物業徵中谷製冰機詢意見簽名造假
  “上次漲價未果後,物業公司利用時間差,在去年12月又洗碗機提出升到0.8元/㎡,並且在新年伊始就直接開始按新標準收費。”業主說,“他們就直接貼出公示說要漲價,而且這公示只貼在小區管理處門口,並沒按規定在各棟樓門前張貼;重要的是,調價之前也沒有開過什麼會,他們就利用許多業主的不知情來漲價。”
  此外,有業主懷疑物業公司拿上次要漲到九毛時的簽名來冒充這次所謂的對業主的調查簽名。他們認為,物業公司應該公示兩次簽名的記錄。有位業主說,“漲價什麼時候通過半數同意,是哪半數同意的,有什麼人簽名,簽名的是不是新竹二手餐飲設備業主,都要向業主公示出來。”
  漲價之後服務是否有改善也是業主關心的問題:“六毛的服務標準是什麼,八毛的標準又是什麼?有沒有做到什麼不同?是不是又和從前的一樣?”有業主反映:物業公司在上次本報報道之後,服務質量並無較大改善。
  暗訪各棟樓前未見張貼通告
  接到投訴後,記者來到該小區暗訪。走遍整個小區,在各棟樓下都沒看到物管費要漲的通告,只在管理處門口看見落款為2013年12月10日的漲價通告,通告只有A4紙大小,如不留意,就不太容易看到。
  通告稱,漲價是因物業成本大增,公司經營虧本,所以需要上調物管費。同時標明全小區1242戶業主中有786戶表示同意,占到總戶數的63.2%,其專有部分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63.13%,符合《物業管理條例》的“雙過半”規定,因此決定從2014年1月底開始漲價。
  記者跟隨一位前來繳納管理費的業主進入管理處。在工作人員提供給那位業主的一份業主簽名名單中,記者發現,部分字跡模糊,內容難以辨認。那位業主就此提出質疑,工作人員解釋說,“原件已經拿去房管局備案,所提供的是複印件。”那位業主追問,“這次漲價為何沒有在各棟樓下張貼公示?”工作人員並沒正面回答,只是說,“等主任回來了告訴她。”
  隨後,記者又跟隨幾位業主走訪了幾棟樓宇。在樓道內,發現有些樓層放置了小型垃圾桶,有業主把垃圾放置在桶內;但有些樓層卻沒有放,業主就把垃圾隨意堆放在牆角,湯汁廢水溢出,樓道內充斥著難聞的味道。而小區仍然也僅有北門處有固定保安,出入小區仍較為隨意。
  回應大部分業主簽字同意漲價
  “很多業主都不同意漲到0.9元/㎡,所以老闆就決定先漲兩毛。”管理五羊北小區的廣州東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侯經理告訴記者,由於現在物價和人工飆升,員工工資已經漲到1550元,垃圾袋、掃把等工具的價格也上升了近一倍,只有適度調高物管費,物業公司才能維持現有的管理服務。
  侯經理說,這次調價去年8月份就已經貼出了通知,9月份開始咨詢業主意見,到12月份才徵詢完全部業主的意見。12月10日貼出漲價的通告,今年1月份就開始執行。對部分業主反映的“簽名造假”問題,侯經理解釋說,簽名是工作人員上門征求業主意見或趁業主繳納管理費時收集的。她說,沒有表態的情況可能是業主不在、聯繫不上業主或者是業主態度中立。物管都有多次上門找業主或打電話詢問業主意見,但她也承認,並不是所有業主都重新簽名了,確實有部分業主是通過口頭確認的。
  侯經理表示,物管費上調後,公司計劃對五羊片區的樓層進行翻新,刷一遍石灰水,但這項工作尚未開始,所以導致了部分業主認為服務並未改善。對於小區保安問題,侯經理說,保安人數仍為6人,只有北門因為有車輛進出才會有固定的保安站崗,西門和南門的保安都要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在周圍巡邏。
  說法徵詢意見需要書面確認
  盈科律師事務所的楊慧律師表示,物業公司徵詢業主意見時未得到業主的書面簽字確認,只是通過打電話口頭確認的做法存在明顯瑕疵。至於有業主質疑物業公司採用上次調價時業主同意名單的行為,楊律師認為,由於該簽名名單並沒有明確註明有效期限,且符合邏輯常理,因此物業公司在統計數據時可以使用上一次的業主同意人數。但物業公司這次調價沒有得到不同意或棄權的業主的書面確認,就使“雙過半”缺乏了足夠的說服力。
  南方日報記者 魏方 實習生 邱曉敏 錢仕程  (原標題:五羊北小區物管費上漲超三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v78svwvg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